鹿东

常年挖坑不填坑,需要鼓励才有动力的那种

《开个动物园养男人》系列之金鱼的第七秒(1)

(强强)

(退役CIA攻X冷酷杀手受)

 

刀是从女人的脊椎里拔出来的。

 

迅速,致命。

 

刀身舔了血,但丝毫不妨碍他看得出这是一把好刀。何良把它举过头顶,就着一闪一闪的顶灯细细打量,刀身大概四十公分,比寻常匕首要长,定制的,一般的杀手不会用它。他翻了一个面,另一边刻着只金鱼,鱼尾是断的,很丑,但足够醒目。

 

何良把他丢给身旁的人,从兜里掏出一包软中华,踱步到窗前,他的右脚有些瘸,许是受过伤。身材高挑结实,黑色短发,五官深刻。

 

点燃根烟,深吸了一口。

 

呼——

 

月色正明,何良看了看表正好1点。

 

“又是金鱼杀的?”拿刀的年轻人问他。“老大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?值得他们请这怪物出山?”

 

烟雾缭绕,室内的光一闪一闪的,何良透过喷吐的白雾望过去,床上那两具重叠的男女尸体已经僵硬,约是用了麻痹的药,脸上仍是享受的表情,男子大腹便便,肥大的手还握在女人的腰上,指骨泛白,许是死前用了力,抠进了女人的身体里。何良猜测应该是在最淋漓尽致的时候,被人拿刀从女人脊椎的缝隙间捅下去的。

 

一刀两命,干脆利落。

 

唉,这么败人情趣,真是个扫兴的家伙。

 

酒店里的摄像头也没有捕捉到其他人进门,只有发现尸体的客房服务员。两个客人是早上办的住房手续,进了门之后也没有出来过,门一直是关的。直到夜晚有人送“特殊用品”时,看到门前没有“请勿打扰”四个字,猜测还没回来,便开门进去发现了这两具重叠的男女尸体。

 

也是,金鱼可是国际通缉榜第二的杀手,摄像头能捉到他就有鬼了。

 

他又深吸了一大口,把烟头丢在地上,脚尖碾碎,整了整自己的西装走出门去。

 

“去找阿月。”

 

这已经是这个月发生在马兰蒂斯酒店第三起杀人案了,再不把这事儿妥善解决掉,估计赵月要把他皮都给扒了。七年前阿月把这家酒店交给他打理,指望着他能给她赚点钱,这会儿怎么有点要往鬼城方向发展的意思。

 

何良很敬重这个女人,若不是得她赏识,自己从CIA退役回国之后,也过不到现在这么滋润的日子。所以如果可以,他不是特别想惹阿月生气。

 

车辆在沿海的高速路上行驶,他右手握着方向盘,左手伸出窗外,点着了一根烟。这些年烟瘾愈发严重,一天起码要抽个两包,他也知道这东西不好,前些年想试着戒掉,结果应酬的时候偶然抽了一根,瘾更大了。现在想事儿的时候不得不抽烟,不然脑子转不过弯。

 

何良开到海边的一幢别墅楼面前停下,铁门是自动开的,进去之后他把钥匙交给门外的泊车人,掏出四百块钱塞到他手里。

 

“帮我洗下车,必须干干净净。”何良重点强调了后句,不等泊车人道谢,便走进了别墅里。

 

上了电梯,直达顶楼。

 

门打开,映入眼帘的是环形玻璃窗外的墨色深海,就着月色,波光粼粼。海角灯塔从不远处迅速掠过,照进室内,晃出窗前的性感身影,短发干练,大圆耳环。

 

“你还有脸跑来找我。”女人声音隐含怒气。

 

“抱歉抱歉。”何良打着哈哈道。“事不过三可是您说的,这不刚好第三起嘛。”

 

赵月转过身,手中举着高脚杯晃了晃。

 

“查出来是谁在搞你了么?”

 

“没有。”

 

没等到赵月发怒,何良补充道:“不过有头绪了,知道我从CIA回来的就那么几个人,早些年想挖我过去当打手,被我拒绝了,现在估计想弄死我。”

 

“要我怎么帮忙?”赵月直奔主题,不拖泥带水是她的风格。

 

“给我找几个帮手。”何良一脸正色。“我去把他们解决掉。”

 

“几个。”

 

“三个够了。”

 

“自己去联系。”赵月拉开抽屉,取出三张明信片丢给他,他接住,道了一声谢。

 

从别墅里出来之后,泊车人把他的保时捷开了过来,他接过钥匙,扭过头看了一眼房子的顶楼,又看了看手里的卡片,上面分别写着殡仪馆,火葬场,出租灵车。

 

唉——

 

真是个无情的女人。

 

他一把撕碎,把纸屑放到泊车人的手里,从副驾的车门钻到正驾上,扬长而去。

 

车开回沿海的公路,他右手按通了通讯录里第二个人的电话,电话那头嘟了第三声,响起一个喂字。

 

“阿宇啊,出来跟哥吃个宵夜,有个单子要你帮忙。”何良嘴上叼着烟,说得有些含糊不清。

 

“良哥啊。”那头说。“我这会儿手上还有个单子呢,没时间啊。”

 

“你小子学会跟我装死了是不。”

 

“真没有!不信你来我家看看,我妈说要是再不给她添个孙子,今年就不要回去过年了。”那边喘着粗气,何良大概是懂了他“现在进行时”。

 

“行了行了,不打扰你传宗接代了。”

 

挂了。

 

放下电话,他换了只手开车,又抽了一口烟,眯起眼睛看着路况,心想,看来还得自己上阵了。

 

回到家后,他脱了衣服直接进了自己的健身房里,一个小时后,何良没穿衣服从里面推门出来,径直走进浴室冲了个凉水澡。

 

一切完毕,躺进柔软的床里,看了看表,已经是凌晨五点了。

 

没什么睡意,就总是容易想起些什么。

曾经这栋房子不是他一个人在住的,他也没这么放肆的“一丝不挂”过。这房子里还有个孩子,是个孤儿,他从菜市场里捡来的,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阿鑫。

 

遇见他那会儿刚做完一单杀人的生意,想庆祝下,杀只鸡煲个汤犒劳下自己,这些年回国之后总喜欢做些“无聊的琐事”,网上的人美其名曰享受生活。那小孩儿就在家禽市场的那些脏笼子后面躲着,身上的衣服又破又烂,小手扒在笼子上,一双灰色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看他。

 

他看见的时候没搭理他,买了只本地鸡打算回去。回来的路上那小孩儿不见了,还特意四下看了看,不见其踪影。

 

直到家楼下,他发现有人跟踪他,心下一紧,转头看到那小孩儿就站在他背后。

 

这家伙怎么缠上自己了。

 

那会儿他很年轻,24岁,刚从国外带伤退役回来,看见小孩子,动了恻隐之心,把他接回了家,丢进浴缸就是一顿搓洗,没养过小孩,几次不小心给弄疼了,他也不叫唤,笔挺的站在那里让何良上下其手。

 

浴缸的水脏了四次,可算是弄干净了他。

 

他给找了件白T恤套在他身上,放到床上的时候才发现这小孩子长得眉清目秀的,皮肤白净,一头泛黄的柔柔的长发,眼角上有颗泪痣,就是头发太久没剪,有些长。

 

何良从厨房里掏了把剪刀在小孩儿头上一顿捣鼓,剪了短发,看起来精神多了,也更加可爱。

 

终于,在他险些以为这小孩儿是哑巴的时候,他开口了。

 

“你刚刚怎么发现我跟着你的?”

 

“你脚步声那么大,听不到就有鬼了。”何良嗤笑了一声。

 

那小孩儿沉默良久,何良把他抱到餐桌前等着,自己去厨房里弄了一锅子鸡汤和几样小菜出来。家里没备太多碗和碟子,常年一个人住,也没有什么朋友,没想过多买碗,于是索性就只买了一双筷子,一个吃饭的碗。

 

他盛了碗饭,推到小孩儿面前,说:“你先吃。”

 

那小孩子看了看面前的饭,又看了看他。

 

“你怎么不吃。”

 

“家里就一个碗。”

 

“哦。”

 

小孩儿犹豫了一下,拿着筷子开始扒拉起来。

 

可能是饿了太久,吃了四碗饭,何良看了看空空如也的蒸锅,叹了口气。

 

真是一口都没给自己留。

 

入睡之后两个人就躺在一张床里,何良叮嘱他:

 

“明天我去给你买被子,晚上不许跟我抢。”

 

小孩儿用实际行动证明了,床是用来睡的,被子是用来抢的。

 

第二天起来何良就感冒了。

 

阿鑫在家里跟他度过了最艰苦的六年,他是从国外偷渡回来的,退役的士兵按理是回不了国的,所以没有什么退役金,回来之后他什么活都做,过得很是拮据。

 

直到被赵月看中,做得都是些拿不出台面的生意,刀尖舔血,提心吊胆。每次回来都是一身的伤,血淋淋的,阿鑫倒是也不怕,像是见惯了这场面,还帮他拿医疗箱。

 

后来慢慢生活好起来了,他直接把这一层楼都买了下来,墙壁打通,做了个大房子。但阿鑫却办法享受,被他托关系送去了CIA的特务岛。

 

也不是他想让他去的,阿鑫自己想去。

 

说是想学些本事保护他。

 

他听了一笑,揉了揉他的软发,想想反正阿月要他做这黑道的活儿,以后身边多个帮手是好事,也就同意了。

 

再后来已经是五年过去了,何良没办法知道阿鑫的情况,后来听说特务岛出了场火灾,线人说是实战训练的时候引起的连锁反应,整个岛都给烧没了。

 

何良当然知道这事儿没这么简单,但他也没有办法问,索性就慢慢给忘了。虽然时常心里还会想到阿鑫,但时间久了也就慢慢没有那么难受了。

 

夜风吹过,何良收回思绪,打了个喷嚏。

 

他起身把窗户拉下来,一双紧实的大腿晃荡着走到衣柜前,拉开,里面有床小被子,他俯身过去摸了摸,从被子底下拿出一把柯尔特手枪,枪身折射出银光,他在灯前比划了几下,放进床头柜上的包里。

 

接着,仰头倒进床里。

 

四个小时后他从床上爬起来,背上包,开着车进了白岗市区。


评论

热度(5)